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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客参加朋友婚礼放礼花伤左眼 告新郎索赔3万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日期:2007-08-11 14:20:57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8月11日电   放婚庆礼花伤左眼告新郎索赔3万

  原告和被告原本是朋友被告称已垫付过医疗费现在没钱赔偿

  (记者孙慧丽实习生石月炜)在朋友婚礼上帮忙燃放婚礼礼花,没想到礼花中突然喷出铁片,让25岁的李永刚从此左眼失明。

  为此,李永刚把新郎李星慧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近日,丰台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原告说法

  李永刚称,2006年5月3日,他在朋友李星慧的婚礼上帮忙燃放婚庆礼花,其间,有一枚礼花“卡了壳”。他查看时,一个铁片突然喷出,将自己左眼打伤,后左眼彻底失明。

  事后,李永刚先将礼花销售者和生产者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1.8万余元。今年7月,法院终审判决被告应赔偿李永刚10.5万余元。

  而后,李永刚又将李星慧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他认为,自己是在李星慧的婚礼上帮忙燃放礼花时致伤的,因此李星慧应该赔偿自己。被告说法

  在法庭上李星慧称,在婚礼上,李永刚就帮忙燃放了这么一枚礼花,结果就受伤了。他受伤后,自己已经为他垫付了约6000元的费用,现在没钱再赔偿李永刚。

  况且,李永刚就此事实起诉了礼花的销售者和生产者,法院也判决其赔偿,按照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法院不应再受理此案。

  庭审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孙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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