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 > 正文
未婚孕妇无钱生子陷困境 妇联称无救助资金(图)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发布日期:2007-09-24 08:56:58 进入论坛
 
快临产了,没有钱,身边也没有亲人 商报实习生李森林/摄

  中新浙江网9月24日电

  没钱生孩子急哭未婚孕妇妇联称无救助资金

  “急死人了,谁能帮帮我……”

  一名未婚女子,怀双胞胎已满38周,仍一个人挺着大肚子站在街上,为没钱生孩子急得直哭。

  省妇联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部表示,目前,他们也没这方面的资金,无法对罗女士提供帮助。

  -商报记者臧金生实习生侯文佳

  起因

  未婚同居,怀上双胞胎

  “急死人了,谁能帮帮我……”上周末,在郑州市经一路与红旗路交叉口,从东韩寨找月子房出来的孕妇罗女士约见记者说。

  罗女士拿出一张郑州市妇幼保健院的超声检查报告,说自己怀的双胞胎今天满38周,10月3日是她的临产期。

  罗女士出示的身份证显示,她是江西省九江人,现年26岁。3年前与一在福建做茶艺桌生意的张某未婚同居。“老公”张某,现年37岁。

  2005年10月,两人从福建来到郑州,欲在郑州继续做茶艺桌生意。一直到现在,罗女士一直租住在黄河路120号院内。

  因对郑州市场不看好,在郑州仅两三个月,“老公”便要回福建。当初,她嫌福建天气热,且常有台风,就一个人留在了郑州。

  “老公”得知她怀的是双胞胎,很高兴,但因生意惨淡,自己也越来越拮据。罗女士说,今年6月“老公”最后一次来郑州。9月9日、12日曾两次给她用的银行卡上打来400元、500元。

  尴尬

  快临产了,还没钱生孩子

  谈及“老公”,罗女士让记者看了一条手机短信,她说短信是“老公”发给她的。该短信显示为9月14日收发的。短信内容是:“我近日痛风很厉害,动弹不得,身上也真的没钱。要不然,你先想办法借钱解决这些问题。”

  “我一个在这儿,行动不便,交不起房租,没钱住医院,这可怎么办?”罗女士说着,眼泪一下流了出来。

  当着记者的面,罗女士曾多次与“老公”张某联系,但对方一直未接。

  罗女士说,当年跟“老公”结合时,家人非常反对。而爸爸是后爸,妈平时又很惧怕爸爸,她跟爸妈的关系比较僵。前段时间,她为没钱生孩子曾试探着打电话向妈妈求助,但在电话里,她听到爸爸也在,硬是没说出口。

  罗女士的房东说,她几次去收房租,只见过罗女士一个人。“一个临产孕妇,又是个外地人,怪可怜的。”房东说,到现在,罗女士还欠自己一个季度的房费。她知道罗女士正在为没钱生孩子发愁,就没再登门催要。

  问及为什么不找朋友借钱,罗女士说,自己在郑州没上过班,也没朋友。

  求助

  未婚生子,没相关救助资金

  “我也在医腿,该怎样回答你就怎样回答吧,请他们在能力范围内尽量帮忙。万一超越能力也不能强求,你做主吧。”罗女士将“老公”给她发的短信转发给记者。

  罗女士说,因“老公”爱面子,不配合记者采访,她发短信把“老公”骂了一顿。但“老公”仍发短信,说自己没钱,让她自己想办法解决。

  此外,在向商报求助前,她曾向省妇联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部求助,但对方说她属于未婚妈妈,不受法律保护。

  随后,记者按罗女士提供的省妇联电话咨询。获悉罗女士的情况,省妇联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部的卢女士说,目前,没这方面的规定,他们也没这方面的资金,无法对罗女士提供帮助。

  后患

  医院好进,出生证明难开

  昨天下午,记者咨询未婚孕妇入院条件。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妇产科一名女工作人员说,一般情况下,到医院的孕妇,只要是濒临临产期,医院是不会严格审查条件的。

  这名工作人员说,但在孩子出生,开出生证明时,就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件了。如果没结婚证,就需要孩子的父亲做亲子鉴定,来确定血缘关系。否则,医院不会为其开具出生证明。

  “没出生证明,公安机关不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孩子没户口,就是‘黑孩’,正常公民应享有的权利也将无法享有。”河南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马海平说。

  

责任编辑:孙英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看过 未婚孕妇无钱生子陷困境 妇联称无救助资金(图) 的人,同时还看过以下新闻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