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 > 正文
大学生身无分文敲诈超市:不给钱就引爆炸弹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07-12-27 16:23:31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2月27日电   昨日,曾打电话敲诈宝鸡华润万家超市的杨某被宝鸡警方从渭南押回。至此,宝鸡“12·23”恐吓爆炸敲诈案成功告破。

  杨某今年21岁,是渭南一家高校的在校学生。元旦临近,杨某身无分文,在一次上网中偶然看到以恐吓爆炸形式敲诈钱财的内容后,他萌发了以此发财的想法。

  12月23日中午2时许,杨某在网上查到相关电话后,向宝鸡华润万家超市打电话称:在超市放了炸弹,要求超市立即给他的账号汇5万元,否则炸弹将于1小时后爆炸。

  接到报警后,宝鸡警方封锁了超市周围路口,并启动了突发案件处置预案,经过3个多小时的地毯式搜索,并未发现爆炸物。当天下午,渭滨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破。因为电话是从西安打来的,民警先后赶赴西安、户县、渭南等地调查,25日晚7时,在渭南街道上游荡的杨某被抓获,民警从其身上查获IC卡等作案工具。

  经审查,杨某在23日、24日分别对华润万家超市的宝鸡店、渭南店、杭州店打电话恐吓敲诈,只是有的电话没有打通。(记者魏靖)

  

责任编辑:孙英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热点回顾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