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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跟团旅游中死亡 旅行社被判赔31万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日期:2008-02-02 10:54:21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2月2日电 在随团去九寨沟游玩时,63岁的干某因高原反应死亡。其家属认为北京环球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后简称环球旅行社)未尽义务,将对方告上法院。近日,市一中院终审判决旅行社赔偿死者家属31万余元。

  干某死亡时63岁,2006年9月14日,他和老伴一起参加了环球旅行社组织的西安、九寨沟、黄龙、成都等旅游景点12日游,并支付了2850元旅游费。其家属介绍,因该团游客多为中老年人,环球旅行社特意在广告中宣称:“全程陪同保健医护。”此后,该团还在向游客下发的“出团通知”中承诺,“有随车医生负责列车上的健康咨询及紧急救助”。

  9月20日,该团游览九寨沟。当晚8点左右,干某感觉身体不适,吸氧后仍未缓解。随后,他乘坐出租车到九寨沟县医院漳扎镇分院就诊,并在随后转往九寨沟县医院的途中,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认为旅行社未履行自己承诺的医生陪护责任,干某家属将组织该次旅游的环球世纪国际旅行社告上法院。庭审中,与干某共同旅游的游客出庭作证称,随团旅游时始终没有见到医生。在游览九寨沟时,导游也没有陪同。干某身体出现不适后,导游自作主张让干某吸氧,并未及时安排其到医院检查。

  法院审理后认定,该旅游团成员多为中老年人,旅行社在此前的广告中已经了解到团员的年龄特点,并承诺提供“全程陪同保健医护”。另外在事发前,环球旅行社曾向团员发放了身体调查表,却没有收回;干先生出现高原反应后,其所承诺的医护人员并未出现,导致干先生出现高原反应后没有得到正确的判断及合理处置,延误了治疗时间,最终发生了干某的猝死结果,对此旅行团应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市一中院终审判令该旅行社赔偿干先生家属31万余元各种费用,并返还旅游费。

责任编辑:张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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