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 > 正文
广州出现"撞人帮" 先故意撞人再敲诈勒索(图)

来源:新快报 发布日期:2008-04-10 08:19:00 进入论坛
 
伏击民警擒获敲诈嫌疑人。 警方供图

  中新浙江网4月10日电  天河警方伏击"撞人帮"

  该敲诈团伙住白云区,每次均流窜至天河区作案,光天化日下频频故意撞人实施勒索

  -新快报记者陈志龙通讯员陆路

  从白云区打的到天河区“异地”作案,光天化日下频频故意撞人实施敲诈勒索,本报曾报道的一个撞人敲诈勒索团伙,前天被天河警方一举打掉。

  本报记者曾被勒索

  自今年3月以来,天河区元岗连续发生多起以故意碰撞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令附近居民非常不安。

  3月初,元岗路南兴花园有业主被几名男子以故意撞人敲诈的方式勒索了300元,而本报一名记者小陈也曾在元岗路遇上这伙人,亲历了一次险情。

  据小陈讲述,3月24日傍晚6时15分左右,他背着手提电脑包经过元岗路,刚走到元岗医院附近时,看到前面站着几名男子,一名穿白色衣服的年轻男子突然迎面直走过来,“我急忙往右避开,但那男的很明显是故意撞人,还是碰到了我的手臂。”

  这时,旁边另外两名男子很快围了过来,恶狠狠地说:“你走路这么牛啊,什么意思啊?”白衣男子顺势把小陈拉到路边的角落,说:“拿点钱来买烟,这事就算完了。”小陈顿时明白这伙人的勒索意图,于是甩开白衣男子就往前跑,白衣男子追了几步看追不上也只好作罢。事后,小陈向警方报了案。

  受害事主指认作案者

  前天傍晚,小陈接到元岗派出所民警电话,说已抓到四名嫌疑人,警方让他过去认人。小陈过去元岗派出所后,看到另有两位受害的事主也被派出所叫去认人。

  4名落网的男子被警察拉过来接受辨认,小陈对其中一个有些印象,但因时隔较久,也不能完全确认,但另两位事主则很明确地指认出了这些作案者,他们正是以故意碰撞进行敲诈勒索的嫌疑人。

  有一位事主黄先生表示,就在4月7日傍晚6时,他在南兴花园小区门口的马路上被这4个人碰撞,他们围上来以殴打威胁,敲诈了自己100元。

  警方一举端掉敲诈团伙

  据悉,3月26日本报对元岗路发生多起撞人敲诈勒索团伙案件进行报道后,引起警方高度重视。天河警方成立了由辖地元岗派出所和天河分局便衣侦察大队组成的专案组,对近期发生的此类案件进行串并分析、警情研判,并制定详细的伏击方案。

  4月8日下午4时许,元岗路元岗医院附近,4名形迹可疑的男子出现在伏击小组视线中,民警在认真观察该4名男子的身体特征后,发现其与几名被敲诈事主所反映的嫌疑人特征非常吻合,伏击小组马上将目标锁定并对其跟踪。

  傍晚5时许,在该4名男子正准备对刚物色到的对象下手时,伏击民警分头行动,一举将该4名男子抓获。

  经审讯,该4名嫌疑人对其以故意碰撞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们住在白云区,却经常结伙打的到天河区元岗等地流窜作案,他们以为这样“异地”作案,就不容易被警察发现。

  据悉,该4名嫌疑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

责任编辑:张樱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热点回顾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