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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钻戒摇身变银戒 律师:快递贵重物品应投保

来源:北京晚报 发布日期:2008-05-05 15:27:41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5月5日电 原本快递的是钻戒,可当消费者打开快递包裹时,里面的钻戒却摇身变成银戒指。委托快递的淘宝网卖家吴小姐感觉很纳闷,但更让她窝心的是,由于担心被贼惦记,她在快递的时候,没敢写投递物名称,这无形中丧失了向快递公司索赔的最重要的证据。

  吴小姐称,4月17日,她通过申通快递北京通州公司为远在吉林通化的一位买家快递了一枚价值5200元的钻戒,快递价格10元,21日买家收到包裹。“我的买家当着快递员的面打开包裹,发现里面的钻戒变成了一个刻着925的银戒,原来的钻戒证书还在,但标签已被剪掉。”吴小姐接到买家电话同样惊诧,她立即让买家用相机拍下包裹内的戒指,要求快递员书面证明包裹存在问题,快递回北京。为了不让买家受到损失,事情发生后,吴小姐通过邮局又给买家快递一枚同款式钻戒。然而直到昨天下午,吴小姐还未收到快递递回的“问题”包裹。

  “我们几乎天天都要快递,从没发生过这样的事。”吴小姐很委屈,也很无奈,因为在快递单据上除了买卖双方的地址,她什么也没填,无法证明自己放进包裹的就是钻戒。“我们不敢写啊,真写上钻戒得多危险啊。”吴小姐感叹,自己从事网购已有4年,如果快递公司坚持要求填写物品名单,她就会写上礼品、工艺品等名称,注明买家当面清点、本人签收等条款作为保障,与快递公司的合作只能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申通快递北京通州公司。陈经理表示,公司与吴小姐的合作有一个多月,对方从未告知快递物品是钻戒,快递单据没有填写物品名称,也未给快递物品投保。按照公司章程,快递物品出现问题,公司最高限额只能支付500元作为赔偿。目前公司还在对各个环节进行调查,正在与吴小姐协商解决。

  汇源律师事务所魏晓东律师建议,网购卖家在快递贵重物品时,尽量选择有公信力的快递公司,写明投递物品名称,以免不良快递公司“钻空子”。此外,还应该为贵重物品投保,建议买家和送货员一同开包验货,发现异常及时收集证据,避免在快递过程中受到损失。(叶晓彦)

责任编辑:张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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