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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男子儿童医院内当众卖男婴 自称是其父亲

来源:青岛早报 发布日期:2008-05-09 08:29:50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5月9日电 “你这个孩子要是有病,我们可就不要了……”昨天上午,在儿童医院儿童保健门诊内一名抱着婴儿的中年男子和身边的4人窃窃私语。听到他们的谈话,陪着儿子前来检查身体的张女士心生警觉。

  趁这帮人不注意,张女士溜到走廊里拨打“110”报警。110民警随后赶到,将5人带到热河路派出所调查。

  医院里发现“人贩子”

  张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儿童保健门诊的值班医生正在为中年男子带来的男婴做详细的身体检查,中年男子和4人在一旁窃窃私语,隐隐约约听见他们在谈论孩子和钱的事。这名中年男子操外地口音,看起来有50多岁,可这名男婴只有4个月大小,他们年龄上的悬殊差距更加深了张女士的怀疑。“我怀疑这是一伙人贩子在买卖男婴。”张女士说,直到110民警赶到将这些人带走,她才带着儿子悄悄离开。

  中年男子称为孩子找好人家

  记者赶到现场时,这5人已经被民警带到医院的保卫处,被怀疑是人贩子的中年男子对民警说,他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因为无力抚养这名男孩,才托人在青岛给孩子找个好人家收养。他只想要个来回路费钱,并不是靠卖孩子牟利。另外4人也坚持称是经人介绍准备收养这名婴儿。民警称他们正在落实孩子和孩子父亲的身份。

  卖自己孩子也是贩卖人口

  “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他人收养必须是无偿的,否则即使是亲生骨肉,父母也要负刑事责任。”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的张青律师称,收养人必须符合我国《收养法》的条件,孩子的父母必须都同意,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一旦要求报酬,就可能构成变相的贩卖人口,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黄飞王建亮)

责任编辑:张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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