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体育 > 正文
李宇春缺席田亮婚礼现场 主持人走漏消息被换

来源:华商网-重庆时报 发布日期:2007-11-29 13:24:50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1月29日电  今天中午,田亮将和叶一茜在西安举办婚宴。昨日下午的西安香格里拉大酒店,成为全国媒体聚会的地点。由于田亮叶一茜的婚礼即将在这里举行,众多媒体一直在酒店大堂等候,为的就是想获取新郎新娘的第一手讯息。

  酒店安保谁泄露立马开除

  由于是名人举行婚礼,酒店方面安保措施做得十分到位,数十名保安一直负责“监视”记者行踪。只要记者前往二楼宴会厅,就会立刻被跟上。此外,之前一直开放的宴会厅大门也已关闭,数十名保安守在宴会厅门口。

  记者还了解到,昨日上午,酒店召开了紧急会议,表示不管是谁泄露了田亮的消息,立刻开除。

  田亮露面见媒体立即“闪人”

  让众媒体翘首企盼的田亮,昨日下午4时在酒店亮相,可能是想到酒店看看婚宴布置情况。当时开着车的田亮,一到酒店门口,看到媒体记者很多,立刻离开。之前有媒体报道说,李宇春将来到婚宴现场。但记者昨日获知,“超女”李宇春并不会到西安参加婚礼,只是在北京录制了一个VCR,为叶一茜送上祝福。

  临时爽约两桌媒体席被取消

  昨晚,记者还得到消息,为了避免婚礼现场因为媒体太多而混乱,也为了避免曝光,田亮取消了之前准备的两桌媒体席。此外,婚礼上没有接新娘的环节,婚礼的全部内容就是在酒店内宴请宾朋。婚礼仪式上将有特别的小节目穿插其中。

  婚宴主持人被撤换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婚礼的开场部分,则有可能变成一场富有中国特色的“领导发言会”。仅目前所了解到的发言人名单,有新人双方长辈、体育总局领导、陕西跳水队领导、天娱董事长王鹏以及田亮的经纪人刘韬等。此外,出席这场婚礼的亲友还包括田亮在各级跳水队的队友、叶一茜东家天娱公司的数十位中高层领导及其众多艺人好友。知情人告诉记者:“天娱方面的领导和艺人将于当天上午飞抵西安,出席完婚宴后下午就返回。何洁、厉娜、苏醒等都会来,陈楚生当天有通告,但也在尽量争取出席。”

  但此前曾在博客上高调宣布将主持这场婚礼的湖南卫视主持人李响,因提早走漏消息而被撤换,不过仍将以朋友身份出席。新的婚礼主持人将从两人的好友、央视主持人中产生。据《新闻晨报》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均由本报记者刘哲潘莎莎采写

  特意增加夫妻肺片新房212平方米只花了23万

  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身为重庆人的田亮还将婚宴的菜品作了很大调整,在原本8个凉菜、8个热菜的基础上,将热菜调整为11个,更是增加了川菜,包括夫妻肺片、天府口水鸡等,这几个菜是为了适应田亮重庆亲属的口味。

  亲友团聚在冠军豪宅

  位于曲江陕西射击馆的冠军楼是田亮在西安的一个住处,田亮的父母和其他亲戚都在这里筹备婚礼。记者在冠军楼所在的院内发现,人很少,守了十几分钟,一个中年男子才告诉记者田亮的住所——冠军楼四单元顶层。经过指点,记者发现这个房间每个窗户都贴有大红的喜字。因为是顶层,还建有一个40多个平方米的全玻璃阳光房,也用了大量的红色气球作为装饰。

  与田亮住同一单元的一位阿姨说:“田亮的房子,装修花了二三十万,房子是整个冠军楼里面积最大的户型,总面积212平方米。”而据记者了解,鉴于田亮对陕西跳水队的贡献比较大,买房也有很多优惠,212平方米的房子只交了23万元。

  记者走进楼内,田亮家门上贴着大大的囍字,门口有很多鞋,从门外能够清楚地听到房间内的电视声音和小孩的嘻闹声。过了半个小时,记者按下门铃,房里的人早已看到门外的记者。田亮的舅舅谨慎地打开房门对记者说:“你们走吧!我们什么都不会说的。”

  在和田亮家人交涉过程中,记者注意到田亮新房客厅的装修属于简约风格,以黑、白、灰为主,原色的木地板上摆放着一些古色古香的花瓶。房内家具很少,显得有些空旷。

责任编辑:张露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热点回顾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