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IT·通信 > 正文
短信揪出“贼朋友” 失主巧用计破案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发布日期:2007-11-12 11:18:50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1月12日电  (李罡刘涛张梦杰)偷了朋友的手机还不认账,没想到事主巧用一条短信轻松“破案”,自己抓住了偷手机的真凶。日前,海淀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华某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10月16日,辽宁来京人员华某来到好友张某的暂住地,趁着屋里人正在睡觉偷走了张某的手机和钱包。

  张某睡醒后发现自己的手机和钱包不见了,怀疑是华某所为,但华某拒不承认。后张某不断地拨打自己的手机号,却都打不通。

  10月19日,华某因自己的手机卡没钱了,就把张某的手机卡放进自己的手机里,并给朋友林某发短信息,后林某回短信问华某:“这手机是张某的吧?”华某没回信息。

  此时张某用一个叫“雷子”的朋友的手机再次给自己的手机号打电话,华某见是一个陌生号码就没有接,随后发短信问:你是谁。张某让“雷子”回短信说:我是雷子啊,我还欠你3000元钱呢。华某误以为雷子把他当成张某,于是就回短信让对方把钱汇过来。至此,张某更加确定了对华某的怀疑,于是找到华某,并谎称借手机用一下,在使用手机过程中,张某浏览了华某手机短信的内容,其中林某给华某发的“这手机是张某的吧?”这条短信引起了张某的注意,他约华某到自己出租房当面对质,华某开始时还是不承认,但在这条关键的短信息面前却无法遁形,终于承认了自己的偷窃行为。

  

责任编辑:孙英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热点回顾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