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网络纵横 > 正文
搜索结果混广告链接 Google在澳大利亚成被告

来源:搜狐IT 发布日期:2007-09-11 08:08:01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9月11日电 据国外媒体报道,10日,澳大利亚消费者保护机构起诉Google公司一案在澳大利亚开始审理。澳大利亚政府指控Google公司没有严格区分广告和搜索结果,此外纵容广告主购买竞争对手商标的搜索广告误导消费者。

  此案的原告是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这是一个保护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者权益的官方机构。该机构指控Google主要有两大“罪状”,首先没有严格区分网页搜索结果和广告链接,这让一部分消费者把广告当作搜索结果。第二个罪状是未能阻止一些不良厂商在Google网站上购买竞争对手的搜索广告,从而误导消费者,损害竞争对手的商标权益。

  原告提到的一个案例是,一个名叫“Trading Post”的澳大利亚汽车销售商在Google公司购买了采用竞争对手商标的广告,对手中包括“Floster Ford”和“Charlestown Toyota”等公司。消费者点击这些广告链接,将进入这家不良厂商的网站,而不是商标指明的服务商。

  媒体分析认为,如果原告胜诉,Google将面临对目前的赞助商链接计划进行修改,这可能提高广告主的成本,另外,Google公司未来可能需要增加人力对于搜索广告侵权情况进行人工的审核,这将会增加Google公司的人力成本。

  当天,澳大利亚法庭听取了原告的陈述和Google公司的一些辩解,当庭法官Jim Allsop将官司延期到了10月4日进行第二次审理。

  众所周知的是,Google和雅虎公司目前在搜索结果的上部显示赞助商广告链接,此外,在右侧,Google和雅虎都摆放了搜索广告,这些搜索广告通过后台系统能够和用户的搜索关键词实现配对,从而提高广告的受关注度。(令狐达)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