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网络纵横 > 正文
地震面前“Web2.0式”救灾在行动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日期:2008-05-15 09:55:58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5月15日电  灾情在延续,网民在行动。

  “在通信、交通等基本设施条件几近中断的情况下,传统媒体已无法第一时间、全方位报道地震的最新灾情。

  ”一家互联网公司的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这种情况下,互联网已成为人们了解灾情的主要媒介之一。

  来自腾讯的消息称,昨天央视新闻频道播送了一则QQ用户用手机拍摄的视频。这段视频拍摄了距离汶川最近的北川沿途灾区情况。而类似的情况在今年2月份的雪灾中,就曾出现过很多次。

  当传统媒体和救援队都无法进入灾区时,互联网已把身处灾区的网民变成了新闻记者。

  网民的力量

  腾讯公司CEO马化腾在一封题为《众志成城共渡难关》的内部邮件中表示,腾讯将紧急撤销网站首页的商业广告,投入到抗震救灾的宣传中,并推迟所有新游戏公测,集中资源共同为救灾出力。

  在顺德工作的四川人小方、顺德人小刘两人是好友,此次地震发生之后,他们都加入了一个名为“震撼成都”的QQ群,“在没有亲人消息前,QQ群上的100多个四川老乡就是我最亲的人,我们互相鼓励,互相打气,直到现在我也没有下线,一直留在QQ上,我要和他们一起渡过这个难关。”

  腾讯的统计数据显示,相比地震之前,每天QQ群里的消息发送量增加了7000万条左右。腾讯专门开通了“灾情速递QQ号”——20080512,力求以最快捷的方式给网友提供了解灾情、参与救灾的一站式体验。网友“琴心拂尘”说:“现在全国的QQ用户都十分关心四川震区的QQ用户,赈灾QQ号的对话框里整合了灾情信息、在线捐赠、祈福等一系列功能模块,让我能向灾区的同胞们,第一时间表达自己的祝福和心意。”

  来自搜狐的消息称,在地震发生后,搜狐网第一时间推出“加油中国”专题,通过这个平台,网友用视频、图片、文字将灾区的情况传递出来。而搜狐一位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有网民还在搜狐这个平台上成功地发出了求助信号。

  据了解,搜狐社区《5·12四川大地震寻亲避难专帖网友速来报平安》一帖,在不到20小时的时间内,就凝聚了20万中国人的关注;通过这个平台,全国人民为灾区送去了最热切的问候;通过这个平台,人民深深地缅怀那些灾难中逝去的人们,到5月13日15时为止,已经有100多万网友通过搜狐向逝者默哀。

  来自互联网的捐助

  当地震发生之后,各大网站都在第一时间推出了捐款联系方式和账号。

  来自李连杰壹基金的消息称,其已联手淘宝网、天涯、搜狐、雅虎、网易等互联网公司共同发起“早一点到达多一份希望”大型网络救助活动,截至昨天下午已募捐820多万元人民币。

  而昨天,记者发现熟悉的QQ在登录框上添加了“早一点到达多一份希望”的赈灾募捐号召,点击后可以直接进入腾讯公益在线捐助平台。截至发稿时止,用户异常活跃,已有数以万计的网友通过该平台认捐,捐助金额近350万元。参与捐赠活动的网民达30多万人次,覆盖了内地所有省区市,同时包括为数众多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

  在淘宝网上,《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通过支付宝的捐款账户,来自阿里巴巴、淘宝网、雅虎等网站的网友捐款已达460多万元。

  另据了解,淘宝网上大大小小的商家也积极行动起来。14日上午10:00,淘宝网商家的义卖页面也迅速上线。在这里报名义卖的商品,50%的收入将直接捐给灾区,而有的卖家更是将100%的收入都捐给灾区。

  截至昨天14:00,已经有3000名卖家报名参加了义卖,30000件左右商品进入了这个义卖场。以平均每件商品的价格为50元统计,报名的爱心商品价值高达150万元。截至记者截稿,30000件义卖商品中有2310件已被网友买走。

  淘宝网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卖家说在商品页面中写的捐款多少,并非随便说说,而是通过淘宝网的系统设置,当用户购买了这件商品之后,就直接将钱打入了指定的捐款账户。

  作者:杨国强

  

责任编辑:孙英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热点回顾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