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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停征林业"两金" 农民实现"无税一身轻"

来源:浙江日报 发布日期:2008-01-22 11:21:32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月22日电 记者今天从省林业厅了解到,从今年起,我省将在全国率先停征林业“两金”。这是我省自率先免征农业税后,在农村税费改革上迈出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在政策层面上实现农民“零负担”的省份。

  据介绍,林业“两金”是指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两金”征收始于上世纪70年代,按照木竹经营者收购后第一次销售价的15%征收,主要用于植树造林、森林资源保护等。2006年全省实际征收1.82亿元。由于历史原因,林业“两金”由“养树”逐渐演变成“养人”。

  “林业‘两金’征收对象大多是欠发达山区的林农”。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说,自2005年我省全面免征农业税以来,我省粮农已基本实现“零税负”,而欠发达地区收入相对较低的林农,却还承担着林业“两金”的规费。根据国家林业部门“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额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的精神,我省在全国率先停征林业“两金”,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一贯以来“多予、少取、放活”的“三农”政策,实现了林农、粮农的税赋公平。取消林业“两金”意味着浙江农民在全国率先实现“无税一身轻”。

  记者将这个好消息通过电话告诉了江山市林农叶志顺。他在电话中激动地说:“停征林业‘两金’,相当于每立方米木材增收90元左右,这是政府送给林区农民真真正正的实惠!”

  停征林业“两金”后,留下的财政收入“窟窿”怎么填补?据透露,欠发达地区的净减收部分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予以补助,其他地区原则上自行消化。(记者嵇哲通讯员张健康)

  

责任编辑:孙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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