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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 舆论监督:“过”还是“不及”?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2007-01-23 15:58:30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月23日电   最近几年,由于怕“挨宰”或担心发生医疗事故后缺乏证据,有些患者学会了自我保护,一进医院大门就手持摄像机录音笔,录下医生治疗的全过程;而近一段时间,在全国各地都出现了“医闹”现象,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深圳一家医院甚至全员头戴钢盔、手持铁棒去上班……

  对于这种医患关系紧张的现状,最近有一种观点认为新闻媒体是始作俑者,正因为媒体的渲染和炒作,才让“处于弱势的”医务人员的形象受损。

  类似态度在其他行业和领域(如食品安全、煤矿安全等)也不乏实例。这些观点,简而言之:就是认为媒体对我的监督过多,“妖魔化”了我,导致我的公共形象不佳,应加以严格限制。

  哲学上说:过犹不及。事情做不到位,当然不好;做得太“满”,也会物极必反。那么,今天新闻媒体的监督是否“过”了呢?我们认为,目前对于很多领域,这种监督其实尚处于“不及”的层次,远未达到“过”的程度。

  还是拿医患关系来说吧。“医闹”群体的出现,干扰了医疗秩序,甚至危及了医务人员的安全感,当然应该坚决反对;患者对手术全程录像,也影响了医生的工作、破坏了长期以来形成的良好的医患关系,不值得提倡——然而,这种现状之形成,是否应归咎于媒体的“抹黑”呢?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哲学知识告诉我们,一定是先有客观存在的问题,尔后才会有媒体介入、反映(而非“制造”)这种现状。近些年,医患关系紧张,患者对“看病难”、“看病贵”不满,已是不争的事实;而媒体所做的,就是如实报道这种现状、反映这种民意。这正是一个健全的社会赋予新闻媒体的权利和责任。试想,如果一个人病了,脸色蜡黄、步伐踉跄,大夫指出症结、开出药方,他反倒恼怒不已,怪大夫给自己的形象抹黑——如此讳疾忌医,恐怕持“媒体抹黑论”者也不会赞同吧?

  医疗领域如此,其他一些领域亦然。为何当前某些地方、某些行业会提出“防火防盗防记者”的地下口号呢?己身正,何须防记者?君不见,某地发生重大矿难,面对“来曝光”的中央媒体,收买不成,竟派警车尾随采访车,欲“进行控制”;某类食品出现重大质量隐患,有关厂家不是积极配合媒体采访,而是百般阻挠、甚至大打出手。很显然,这些千方百计要防记者的地方和行业,是在某些方面做了亏心事,怕授人以柄,所以紧张。这种心虚和紧张,体现在行动上,就是对媒体软硬兼施,试图阻挠媒体的合法监督。所以说,现在媒体开展监督困难重重,远未“过”,而是“不及”。

  诚然,当前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一些矛盾和问题不可避免地阶段性存在。在市场压力下,某些媒体在报道上也存在一些不当之处,也出现了一些盲目炒作跟风的现象。但整体而言,媒体仍做到了自律和遵守宣传纪律;媒体的介入,也往往是推动了问题的解决,而非相反。在这样的语境中,一味指责媒体的“不实”报道损害了自己行业的形象,而不虚心自省,恐怕无益于矛盾的化解和问题的解决。

  广州市副市长李卓彬前天提出:有关行业要正确应对媒体监督,对媒体宜“疏”不宜“堵”。此言值得体味。事实上,今日中国,从政府到公众,均对媒体监督持日益宽容开放的态度,随着《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于2007年元月1日生效,外国新闻机构及其记者在中国境内的采访将会得到更多便利。这是中国强大、自信的表现。中央政府已经作出表率,一些行业该如何“见贤思齐”,心平气和面对媒体监督,公众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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