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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 邱晓华重婚,婚变报告制度何用

来源:南方网 发布日期:2007-01-25 10:03:58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月25日电 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严重违纪案件。经查,邱晓华在任国家统计局领导职务期间,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生活腐化堕落,涉嫌重婚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邱晓华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邱晓华行政开除处分;建议依法撤销其全国政协委员资格。

  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俗话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有一个好女人,不过,现在,我们可以将其改成——一个贪官的背后必定有一个贪婪的妻子或者情妇、“二奶”抑或卖淫女,从过去的成克杰、胡长清到现在的刘志华、王守业莫不如此。不过,一个贪官的背后有一个“二老婆”我们却闻所未闻(请注意,“贪官”背后的“二奶”是没有名份的,而“二老婆”却是名正言顺的妻子),幸好,邱晓华开了先例,让我们大开眼界。

  邱晓华如何涉嫌重婚犯罪,由于没有披露更多的细节,我们不得而知(1995年4月,邱晓华在其著作《中国经济热点追踪》的前言里写道,“最后,我还要感谢我的爱人,对我工作和生活的无微不至的关怀,不仅解除了我的后顾之忧,也对许多文稿提出过意见建议,并帮助做了大量的整理工作。”我们由此可见贪官的两面性)。但我们知道,所谓的“重婚”,至少是二种:一种是有了妻子仍然与其他女人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第二种是有了妻子但与其他女人以夫妻的名义公开生活。无论是那一种,邱晓华的重婚行为都是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然而,如此严重的违法违纪甚至是犯罪的行为,为何要等到上海“社保案”案发,等到邱晓华的受贿犯罪行为案发,才能将其揪出来,这倒底让谁蒙羞呢?

  贪官包养情妇、“二奶”抑或嫖宿卖淫女,那都是偷偷地进行,尽管有些贪官的包养行为肆无忌惮,闹得满城风雨(往往纪检监察部门最后知情),不过,纪检监察部门没有及时查处还有情可原,毕竟他们不敢公开称为夫妻。然而,邱晓华的重婚行为,是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的,负有相关监督职能的纪检监察部门以不知情进而为自身不及时查处的行为辩护,我觉得是很难说得过去的。

  邱晓华涉嫌重婚犯罪,我以为还羞辱了我们反腐败中的只查贪官经济犯罪而不查生活作风的惯例或称“潜规则”。领导干部包养情妇、“二奶”抑或嫖宿卖淫女的行为看似很严重,在各种反腐倡廉的会议上再三强调禁止,但在实践中,领导干部包养情妇、“二奶”抑或嫖宿卖淫女只是当作生活小节,并未引起注意,即使是发现领导干部包养情妇、“二奶”抑或嫖宿卖淫女的行为,只要不是因为经济犯罪问题牵连出来的,往往也处理从轻。原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运气不好,被情妇给牵出来,但是,这位何副省长与情妇鬼混的时机选得不对,池州出了大事,当时身为市委书记的他却把手机给关了,这就难怪他要倒霉了。

  邱晓华涉嫌重婚犯罪,可能还会让我们现在推行的“领导干部婚姻变化制度”蒙羞,去年九月出台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随后许多地方都出台了类似的规定。不过,看来邱晓华并没有严格遵守这一制度,向组织报告他的重婚状况。我以为这一规定在今后推行的状况也堪忧。因为,领导干部报告“婚姻变化”也好,报告其他个人事项也罢,其实仍然是依靠他们自觉,他们报告的事项并不需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这种缺少监督的报告,很容易沦为走过场。

责任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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