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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初八,别让“开门炮”成了“害人炮”

来源:浙江日报 发布日期:2007-02-25 09:15:39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2月25日电 别让“开门炮”成了“害人炮”

  正月初八,商家和单位请文明“开门”

  明天是大年初八,按惯例不少企业会放“开门炮”,以讨个所谓的“好彩头”。因放“开门炮”,每年都会发生路人无辜受伤、汽车受损或火灾等事件。消防部门提醒商家和单位,新年开门大喜,切莫忘记安全。

  去年春节,杭州人詹某被“开门炮”炸伤右眼。肇事的某服饰店店主赔偿了10余万元,服饰店因此而关门。这样的“开门炮”害人又害己,成了名副其实的“害人炮”。据了解,类似的惨祸不止于此,在此提醒明天准备放烟花爆竹的商家和单位,务必要讲文明、讲道德,切记只有在不影响别人的前提下,才能为自己的“开门”增添喜气。

  消防部门郑重提醒,如果你要放“开门炮”,请尽量选择在远离行人和汽车的空地上燃放,同时要加派人手警戒,千万不要在人行道或自行车道上燃放,以避免误伤行人。另外燃放时,也请选择平整结实的场地,防止因重心不稳,导致烟花爆竹斜飞后伤人,更重要的是不要从非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以防出现质量事故。

  另外,提醒路人要保护好自己。企业、商家放“开门炮”,一般多集中在上午8:00、8:18、8:58和10点整等“吉利”时间,届时在路上的行人或骑车者,需要加倍警惕,注意安全。同时也特别提醒驾驶员朋友关紧门窗,以防烟花钻入车内,如果恰好行驶到烟花鞭炮集中燃放点附近,应特别注意集中精力驾驶,以免因分神引发交通意外。

  居民也请在上班前把门窗关好,防止烟花爆竹窜入家中,特别是临街的住户,千万不可大意。

责任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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