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1月26日电 本月23日,龙湾工商部门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江西省丰城新华粮油公司生产的“明珠”大米含有少量的二氧化硫(漂白剂),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工商人员提醒,市民如发现该种大米,请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当天,龙湾工商分局瑶溪工商所对辖区内的16家粮油店及超市所销售的大米进行检测,共检测“东北”、“茵茵”、“明珠”、“双猫”、“虹丰”、“乌兰”、“苏北”等品牌共53个批次。工商人员在瑶溪镇白楼下粮油批发部检查发现,15公斤装的、标注江西省丰城新华粮油公司生产的“明珠”牌大米有少量的二氧化硫。该种大米外包装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合格证。工商执法人员责令经营户对此大米作下柜封存。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已严格规定,米制品内不得添加二氧化硫成分。添加二氧化硫的米制品,吃了进入消化系统后,可能导致急性中毒,从而使人体产生胃肠道反应,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如果长期食用会导致慢性中毒,甚至影响到人体的新陈代谢和神经系统,并对肝脏造成较大影响。(余列虎、潘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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