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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区未成年人和城镇居民昨起办理医疗保障

来源:浙江日报 发布日期:2007-04-03 08:23:25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4月3日电 昨天,绍兴市区开始统一办理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障手续,这意味着绍兴市区从新生儿到耄耋老人,都可以像城镇职工一样刷卡看病。

  上午,绍兴市区70多个社区的社会保险窗口,迎来了一拨又一拨的居民。在越城区府山街道越都社区,61岁的居民应杏珍抱着2岁的孙子,一大早就来给自己和孙子办理了参保手续。她高兴地告诉记者:“这小孩真有福气,这么小年纪,今后也可以刷卡看病了。”

  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章剑谷告诉记者,目前,绍兴市区有未成年人17万多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9万人。一直来,这些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由于没有享受医疗保障,一患上大病,往往无法承受巨额医疗费,许多家庭因病致贫。为此,绍兴市政府决定,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市区率先推出城镇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制度,从政策上做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

  根据规定,凡是绍兴市区的未成年人,包括外来务工者在绍兴市区学校和幼儿园读书的子女,每年个人缴费50元,政府财政补助60元;60周岁以上的居民,每年个人缴费200元,财政补贴200元。对持有困难家庭救助证、低保救助证以及二级以上残疾证的,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由财政“埋单”。据绍兴市社会保险部门测算,光是补助部分,财政每年至少需要承担1700万元。

  “这次推出的医疗保障,重点是保大病。”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位领导告诉记者,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未成年人可以报销80%,最高限额为10万元;居民可以报销50%,最高限额为8万元。

  “有了这个医疗保障,今后生大病就不用既愁病又愁钱了!”越都社区85岁的居民屠广圻告诉记者。前几年,他突发胃出血住院,医药费花了1万多元,由于没有医疗保障,只好从亲戚朋友处借钱支付巨额医疗费。今天,听说像他这样高龄的老人也可以参保,便一早来到社区办理手续。

  绍兴市下属各县(市),也将全面启动这项工作。估计到今年下半年,绍兴市所有县(市)都可以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障,与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起,形成三大医保网络,真正使享有医疗保障的人“一个不少”。作者:周智敏

责任编辑:黄耀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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