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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等省开始对货车计重收费 浙江尚无此打算

来源:每日商报 发布日期:2007-06-03 07:55:42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6月3日电 (夏淳)6月1日开始,四川、湖南等省份的货车司机在上高速公路前,必须先掂掂自己车的斤两,超重太多可不划算。根据交通部的要求,上述省份正式实行货车按重量收取通行费,货车驶入高速公路时,需要先称称“体重”:“体重”越轻,缴纳的通行费就越少;“体重”越重,要缴纳的通行费用就会越高。   长期以来,我国收费公路一直以车辆的核定装载质量为收费依据,按车型分类的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目前包括浙江省在内的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还是实行这种收费标准。

  实践证明,这样的收费方式不能真正反映车辆对公路的占用和使用程度,客观上形成运输车辆“超得越多赚得越多”的局面,为超限超载创造了利益驱动环境,还造成了货车普遍“大吨小标”,偷逃车辆通行费。

  而计重收费则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作为收费依据,采用这种新的收费方式后,不管空车重车,“称出来是多少重量就对应缴多少费用”,这样就可以实现“少载少缴、多载多缴、空车受惠、超限受罚”的目的。

  目前,江苏、安徽、河南、山东、湖北、陕西、山西、青海、重庆等省市已先后开展了货车计重收费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超载超限车辆大大减少。

  昨天,记者多方垂询了省有关部门,包括交通厅、省公路局、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在内的多家单位均表示,浙江目前尚无出台类似政策的打算。

  省交通部门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专家表示,实行计重收费政策影响非常广,因此要出台类似政策必须非常谨慎。

  首先,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它将从根本上杜绝目前“运输市场上超得越多赚得越多”的怪现状。此外,大型运输车辆的通行费将相对其他类型的车辆大幅减低单位通行成本,这对大型物流企业将是利好消息。

  计重收费政策对于那些体积小、重量大的钢铁、陶瓷、建材、五金类产品,价格将可能上涨,而过去体积较大的物品由于今后只以重量收费,其运输价格将较目前下降。

  如果和目前引人注目的股市联系起来,从已经实行计重收费政策的全国其他省份来看,高速公路、重型汽车产业等板块的股价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责任编辑:俞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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