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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出台计生新政 严惩名人富人超生

来源:杭州日报 发布日期:2007-10-11 13:11:22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0月11日电 “真没有想到区政府和计生部门这么关心我们这样的独生子女家庭,不光给我投了养老保险,还推出新政策给我们更大的补助,对我们来说是很大的精神安慰。”家住余杭区临平街道武林社区的戚惠仁感激地说。戚惠仁今年50岁了,妻子下岗在家,原本平凡幸福的家庭,因去年上高中的儿子因病去世而罩上了阴霾。鉴于两口子不考虑再生和收养,余杭区人口计划生育局按照当时政策给予戚惠仁一次投养老保险10000元,保障其老年生活。9月他的妻子也拿到10000元的现金补助,这是余杭区人口计生“新政策”的福利,是区政府用最实在的方法在帮助这些不幸的家庭。

  余杭区的人口计生工作一直走在省市前列,曾连续荣获全国先进“四连冠”。为了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工作,促进全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该区人口计生局在上个月出台了《关于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

  在《关于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中,专门提出了计生“一票否决制”,对“名人、富人超生严惩”,即党员一律给予党纪处分;企事业经营者则取消奖励和优惠措施;对一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还针对几年来三十余万流动人口涌入余杭,提出与本地人同等待遇的原则,成立“新区民”事务管理办公室,每800个人配备一名专职计生协管员,加强对流动人员的计生管理。

  《意见》尤其针对特殊人群有更完善的补助政策,提出与未婚的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病残和死亡其父母(男满45岁,女40岁)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给予双方一次性各10000元补助;确定为节育手术并发症的,给予每月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补助;而对于父母双亡的孤儿,给予其完成学业,启用二级补助,给予最大政策享受等新计划生育公益金补助。

  作者:通讯员王秋萍余杭记者站俞晔

责任编辑:王晓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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