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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严控涨价 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将不调价

来源:浙江日报 发布日期:2007-11-27 09:19:39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1月27日电 省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努力控制价格过快上涨。

  省物价局负责人表示,尽管成品油价格上调,但我省对城市公交、农村客运价格将不作调整,对县境内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农村水路客运)行业增加的支出,可通过增加地方补贴、减免规费来解决。对于出租车和公路长途客运行业因成品油价格上涨出现的价格矛盾,主要通过油运价格联动机制进行适时疏导,但调整幅度要严格控制在成品油价格上调引起的成本增支范围内,历史遗留问题留待以后逐步解决,严格禁止借机搭车乱涨价。

  据悉,今年以来,受猪肉等食品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全省消费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1至10月累计涨幅已达3.6%。最近,因国际原油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为缓解炼油成本压力、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国家上调了成品油价格,市场价格上行压力进一步加大。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部门近期要特别关注粮食价格,及时预警预报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除继续做好粮油肉等主要食品以及成品油价格监测工作外,要重点加强液化石油气、交通运输等相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监测频次从原来的每周一报增加至每周两报,同时增加公路货运、水路运输价格监测。

  对于液化石油气价格上涨势头,我省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如进行必要的差率控制、公开进价、价格备案等。

  此外,我省还将严格控制政府调价项目出台。年底前除非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和按照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疏导运价的措施可以出台之外,一律不得出台其他政府上调价格的项目。

  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我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价格和食用植物油等商品市场价格,以及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道路客运价格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严肃查处不执行价格政策,以及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短缺数量变相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搭车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雷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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