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各地新闻荟萃 > 正文
龙泉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向企业借款

来源:丽水日报 发布日期:2007-12-17 13:17:30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2月17日电 最近,龙泉市针对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向企业借款的新问题,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明纪律要求。

  该市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不准以本人或亲友等人的名义,向下属单位、职权直接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或变相借款;不准以本人或亲友等人的名义,向非职权直接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借款或变相借款;确有特殊、紧急情况需借款的,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不得有违背企业及其负责人真实意愿强行借款,不得借款用于投资谋利或其他不正当、非紧急用途,不得以借款的名义收受好处或变相收取贿赂等。

  同时,对确有特殊、紧急情况需向非职权直接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借款的,要将借款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单位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

责任编辑:雷利伟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看过 龙泉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向企业借款 的人,同时还看过以下新闻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