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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画老板正式起诉周正龙和关克 博客上贴诉状

来源:今日早报 发布日期:2008-01-09 07:05:11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月9日电 “我已经起诉了,告的是周正龙和关克,我在博客上把诉状都贴出来了。”昨天上午,义乌“年画虎”老板骆光临告诉记者,1月2日,他就把起诉关克的材料送到了义乌市人民法院。昨天,法官表示,他们将在7天内给予是否立案的答复。

  记者在骆光临的博客上看到两份诉状。在起诉周正龙的那份诉状中,他表示周正龙诽谤他侵犯著作权,而事实是周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名誉权,给他造成了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骆光临以公司名义,要求周正龙停止侵权,并通过媒体向他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同时赔偿损失1万元。

  在起诉陕西省林业厅宣传中心主任关克的诉状中,骆光临请求法院判决关克停止侵权并通过媒体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同时赔偿损失两万元。理由是关克作为有关方面负责人,竟无中生有,在公开场合诽谤他侵犯周正龙著作权。

  记者注意到,骆光临在博客中还以“关主任请放心,我不会退缩的”为题表明了他的态度,“听说关主任很支持我起诉,还担心我会不会坚持下去,在这里说一句:放心吧!我一定会坚持下去的。”

  虽然骆光临已经提交了诉状,但法院是否立案还是一个未知数。法官介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属被告所在地和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关克和周正龙分别在陕西西安和陕西镇坪,因此骆光临在义乌起诉并不符合“被告所在地”的要求。“是否符合‘侵权行为地’的要求还需近一步审查。”法官表示,法院将在7天内答复。

  在骆光临的律师孟宪生看来,义乌法院有管辖权,虽然关克和周正龙接受采访的地点在陕西,但他们的言论是向记者表达或是通过网络传播的,已影响到全国各地,包括骆光临居住地义乌市。

  而在关克的新浪博客中,也有了一篇署名为关克的文章《闻听自己成为被告心头大喜》。文中表示,终于可以将虎照和年画虎之间“谁抄袭谁”的问题引向司法程序了,笔者“要好好感谢勇敢的起诉者,因为可以有机会揭露事实真相了

  作者:刘伟

责任编辑:雷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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