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1月20日电 奉化警方近日披露,奉化历史上涉案当事人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传销经济大案已一审审结。
肖某为浙江省新昌籍人,2005年开始参与衢州“吾老七”日用品公司经营。2006年6月起,他与奉化籍人潘某合伙开办奉化市华姿日用品商店,经营“吾老七”日用品、保健品等产品。从2006年7月起,两人根据公司制定的购物返利方案,通过发展加盟店、会员等传销方式销售产品。至2007年3月,两人以此方式在奉化、象山等地发展加盟店20余家,会员400余名,非法经营额达1200余万元。
奉化警方对此展开了深入调查,民警先后辗转衢州、金华、杭州、上海、新昌、奉化等地追捕、布控,历时22天,行程一万多公里。去年7月27日晚,奉化警方根据线索,在奉化锦屏街道某花木场将肖某抓获,潘某也随后落网。近日,奉化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肖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75万元。潘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追缴违法所得,罚金54万元。(作者:姜恒 周微 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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