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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浙江网2月26日电 (通讯员 徐行号 记者 张兆岭 实习记者 李克伟)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消防支队查处了一起生产、销售不合格钢质防火门的行政案件,对一生产、销售不合格钢质防火门的厂家开出了11万多元的罚单。据了解,这是温州消防今年开出的首张罚单。
2008年1月,浙江省温州市消防支队洞头县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洞头县北岙镇一建筑工程进行监督抽查时,发现该工程的钢质防火门带有“猫眼”,同该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防火门《检验报告》不一致。经细致调查发现,这个工地的防火门为不合格产品,温州消防支队遂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15500元罚款的处罚。
责任编辑:褚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