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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委:在超市购物要多长个心眼仔细核对小票

来源:中新浙江网 发布日期:2008-02-26 10:02:11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2月26日电 (记者 童静宜 通讯员 张方荣)昨日上午,浙江温岭市消保委与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李大爷投诉:称温岭一家大超市的糖果标价和实际售价有出入,欺骗消费者。

  根据李大爷投诉:昨日上午,李大爷一大早来到经常光顾也比较信任的大超市,见到平日售价15元/斤的糖果,今日只卖13.8元/斤,于是决定买个5斤回家给小孩吃。买了回家后,李大爷感觉不对,“我买了5斤糖果,超市的收银员应该给我找零钱,怎么会刚好给个75元呢?”感到迷湖的李大爷赶紧拿出超市的电脑小票核对。这一对马上就对出了问题所在,原来,超市在结帐时,还是按15元/斤的价格结算的。李大爷赶紧拿着电脑小票与刚买的糖果来到超市,找刚才收银的服务员理论。可是收银服务员坚持说电脑显示的是15元/斤,自己没有错,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而且态度还不大好,让她去找超市的负责人来解决,也以正忙着为托词推脱。于是气极的李大爷就一个电话打到温岭市泽国工商所投诉。

  接到投诉后,泽国工商所与消保委泽国分会的工作人员随即来到超市进行核实,情况确如李大爷所言。于是,工商所人员让超市的服务叫来超市负责人前来处理。不到2分钟,一位郭姓的经理前来处理。经了解,原来该糖果的零售价是前天晚上刚调整的,是超市为答谢消费者的一种让利行为,由于超市方面的失误,货架上的价格牌改了,可电脑中的价格尚未改,才出现了上述的错误。郭经理说明原因后,随即向李大爷表示道歉,愿意退还多收的6元钱给李大爷,并取来糖果表达歉意。

  记者也从浙江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那里了解到,类似的情况常有发生,虽然金额都不是很大,但消费者也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此,浙江省消保委也提醒消费者,在自选超市购物结算货款时,要多长个心眼,结算后仔细核对一下超市出具的小票,检查是否有出入。如果有差错,也好当场纠正。(完)

责任编辑:褚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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