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2月27日电 梧田“1·20”房屋坍塌事故两名直接责任人——抛光加工场负责人崔某和房东陈某,昨天被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1月20日上午,位于瓯海区梧田街道林村下林村路的一抛光加工场突然坍塌,正在生产作业的7名民工当场死亡,10多人受伤,其中2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发生坍塌的三间房屋系陈某的公公管某(现已被取保候审)在其自留地上违章建成的简易平房,房屋整体质量极差。2004年,陈某又将此平房加层,进一步加剧了房子的安全隐患。
2007年4月,安徽籍崔某以年租金1.4万元向陈某租用其中两间房屋。崔某在没有查验该建筑的合法手续及安全性能、牢固程度的情况下,擅自购买机器设备,雇用工人进行抛光生产作业。最终,由于抛光工场中的抛光机作业时产生的震动加剧了房屋结构的损坏,导致房屋倒塌,酿成了惨剧。
作者:潘标标 潘伊莉 吴祖坚
责任编辑:雷利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