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昨晨发生一起民宅火灾,烧毁71间民房,无人员伤亡
吕祖善、张金如等作出批示,绍兴市、新昌县主要领导部署灭火救灾、灾民安置和消防安全工作
中新浙江网3月9日电 3月8日凌晨2时10分许,新昌县回山镇樟花村发生一起火灾,大火于凌晨4时30分扑灭,共烧毁71间泥木结构民房,无人员伤亡。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市委书记、市长张金如等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并吸取教训,落实措施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接报后,绍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正在北京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市委书记、市长张金如,在家的市委副书记史济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钱建民立即批示,要求新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方面全力灭火,切实做好事故善后和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尽快帮助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重视查明原因,举一反三,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也在《绍兴信息》快报上作出批示:“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确保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帮助灾后重建,要吸取教训,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发生。”接到吕祖善省长的批示后,张金如再次批示:“要认真落实好吕省长批示精神,切实安置好灾民生活;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确保安全;要加强面上消防知识宣传,增强防范能力,做到安全用火。”史济锡、钱建民对事故善后、灾民安置和面上消防安全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
火灾发生后,新昌县主要领导率县政法、消防、公安、民政等部门和回山镇党委、政府及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县消防大队官兵和镇、村干部群众迅速灭火,指导救灾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当前生活,已向受灾户发放救济款15万元、棉被50条及部分衣裤,当地镇政府向受灾户送去现金5000元、大米每人25公斤,樟花村两委已妥善安置好所有受灾无房户的住宿问题,目前受灾群众情绪稳定;要求当地镇、村在恢复重建受灾户房屋工作中,及时排除可能出现的相邻矛盾,妥善安排好受灾户房屋重建的地基规划工作,并抓紧做好损毁房屋的保险理赔工作;要求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今天,新昌县委办、县府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提高防火意识,加强消防工作。
目前,火灾原因已查明,系该村一老年村民半夜用火盆烘烤衣服时不慎燃着所致。
责任编辑:雷利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