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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浙江网3月15日电 (杭建 吴含琴 钟黎明)昨天上午,杭州市实施居者有其屋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中心议题是就刚出台的《杭州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的目标,一一作出部署。
杭州市建委房开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规划》实现了两个“第一次”,即第一次明确了今后5年杭州市保障性住房的体系构成,第一次明确了今后5年杭州市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的目标。
这个有望实现杭州低收入者住房梦的规划,到底有哪些内容?对解决百姓住房是不是真有帮助?作为规划启动的第一年,今年又会有哪些具体的住房解困内容?
3年解决4.5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
低收入家庭,是指杭州市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杭州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的家庭。
去年夏天,杭州市建委和浙大房地产研究中心,就杭州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第一步是测算杭州到底有多少低收入家庭。
调查人员的测算样本,来自2006年10月份的杭州市城镇居民基本住房状况调查。抽样调查的内容包括:被调查人职业、户籍、住房现状、家庭收入、家庭人口等十多项住房状况调查,调查范围包括杭州6个城区的264个社区,调查总数为6.35万户。而当时,杭州市主城区共有62万户家庭。经测算,杭州市区低收入家庭共有4.5万户。
《规划》提出,从今年开始,杭州力争用3年时间,让这4.5万户低收入家庭实现住房梦。
这4.5万户低收入家庭中,两万户将住上经济适用房,2.5万户将住上廉租房(其中1.5万户以租金补贴方式,1万户以实物配租方式)。
五年住房保障目标分两大步走
此次《规划》,第一次明确了今后5年,杭州市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的目标,并提出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是今年到2010年,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开工建设20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计划安排50万平方米,其中10万平方米通过市场收购和政府调拨落实。
新建廉租住房按照容积率1.5建设,新建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容积率2.2建设,共需要土地1600亩,分别为三墩地块900亩、长睦地块400亩、丁桥二期300亩。
要求在杭州市基本实现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的廉租住房“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到2010年年底,基本实现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
同时,基本满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杭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求。
2009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杭州市6城区156万平方米危旧房的改善,使两万多户家庭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2010年以前,在外过渡两年以上拆迁户的安置率在90%以上。建设60万平方米的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公寓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寓。
第二阶段是2011年到2012年,规划要求根据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适度调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条件,确保两年内落实1万户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性住房需求。
2012年,适度调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基本实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的衔接。
今年保障性住房实现开门红
记者昨日从杭州市建委了解到,今年1-2月,杭州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开门红。
截至2月底,杭州市已实现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22.5万平方米,竣工19万平方米。首次推出的三墩北大型居住区R21-13、14、15地块,可建经济适用住房30万平方米,有望解决3000多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项目招标计划在一季度完成并确保年内开工。长睦地块、下沙紫元等地块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招标,也在抓紧筹划中。
15.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年初时已下达,建设地点主要安排在丁桥、三墩北等区域,现均已进入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准备阶段,上半年有望实现开工。
拆迁安置房开工计划的编制工作也已提前完成,计划内项目42万平方米,储备项目60万平方米。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关于加快创业人才公寓(大学毕业生公寓)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建设的若干意见》,目前正上报杭州市政府,在政策上进一步保障了这两类人员的住房需要。
五类保障性住房
让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
刚刚出炉的《杭州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发展规划》,第一次比较明晰地确立了杭州市保障性住房体系结构,即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危旧房改善、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和经济租赁房五大类组成。
其中,经济租赁房包含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公寓、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和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户的经济租赁房。所谓“夹心层”,是指两类人,一是符合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条件,但没钱买房的;另一类是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条件,但也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
根据《规划》目标,杭州未来3年内每年都有一定量的保障性住房供地:2008年划拨600亩土地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建设。2009年划拨600亩土地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建设。2010年划拨400亩土地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建设。
1、经济适用住房
作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之一。
准入条件(两个):收入水平的准入条件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住房面积的准入条件为户均拥有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保障数量:3人(含)以下家庭保障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4人(含)以上的家庭保障住房建筑面积80平方米。
保障目标:2008年新开工建设100万平方米,公开销售80万平方米,计划保障8000户家庭。2009年新开工50万平方米,公开销售50万平方米,计划保障6000户家庭。2010年新开工50万平方米,公开销售50万平方米,计划保障6000户家庭。
2、廉租住房
作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之一。要逐步扩大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和受益面,逐步将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相衔接。
准入条件(两个):住房面积准入条件为申请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收入水平准入条件为申请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
保障标准: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两种方式。其中,实物配租的住房建筑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租金补贴为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其居住面积不足部分由政府给予租金补贴,并补足到人均15平方米。
保障目标:2008年计划保障5000户,其中实物配租2000户,租金补贴3000户,新开工建设20万平方米,调剂和收购5万平方米。2009年计划保障8000户,其中实物配租3200户,租金补贴4800户,新开工10万平方米,调剂和收购2.5万平方米。2010年计划保障12000户,其中实物配租4800户,租金补贴7200户,新开工10万平方米,调剂和收购2.5万平方米。
3、危旧房改善
作用:主要是改善城市旧小区的住房质量、小区环境、配套设施,提高旧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
保障标准:按照原地翻建、就近安置,拼阳接卫、扩面成套,截污纳管、改善环境的标准执行。以中小户型为主,即每户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55平方米,最少不得低于48平方米。
保障目标:2008年新开工危旧房改善工程50万平方米。2009年完成156万平方米危旧房的改善。
4、限价商品房
作用:以保障城市建设过程中被拆迁居民的住房需求,并重点保障根据拆迁政策保底安置的拆迁户。
保障标准:以城市房屋拆迁政策为准,重点保障保底安置的住房困难户,建设标准户型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保障目标:2008年新开工建设40万平方米,在外过渡两年以上的拆迁户90%以上得到安置。2009年开工建设40万平方米,在外过渡两年以上的拆迁户90%以上得到安置。2010年新开工建设40万平方米,在外过渡两年以上的拆迁户90%以上得到安置。
5、经济租赁房
作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有益补充。
保障方式:创业人才(大学生毕业)公寓,以租赁方式解决大学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在杭创业人员的暂时居住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以租赁方式解决外来务工人员来杭务工的短期住宿困难。经济租赁房,以租赁方式主要解决低收入人群中部分“夹心层”居民的住房困难。
保障目标: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公寓2008年新开工建设20万平方米;2009年开工建设10万平方米。外来务工人员公寓2008年新开工建设20万平方米,2009年开工建设10万平方米。
责任编辑:罗道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