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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沿海盗墓事件频发 90%被盗坟墓主人为女性

来源: 台州日报 发布日期:2008-04-01 11:15:40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4月1日电 近两年,浙江宁波的北仑和象山、温州乐清及台州的玉环、路桥、温岭等地接连发生普通公墓被盗,而且90%被盗的坟墓为女性的。据报道,这样的怪事在象山县墙头、大徐及西泽一带,发生了不下千起。

  前不久,从杭州回玉环坎门扫墓的陈女士,气愤地来到坎门边防派出所报案,称其母亲的坟墓被盗。坎门边防派出所官兵赶到现场,发现坟顶被砸了一个大洞,墓里随葬物品不见了。从现场来看,已无法断定作案时间。见此情形,陈女士流下了伤心的泪水。她说:“没想到母亲连死了也没有安宁之日。”

  夜幕下,盗墓者游弋在荒山野岭,趁无人之际将坟墓掘开,不仅盗走随葬品,有时还盗走墓穴里面的骷髅。

  盗墓者为何向普通坟墓伸出黑手?是图财?是敲诈?还是……一时众说纷纭,给盗墓蒙上了神秘的面纱。

  盗墓

  究竟是为什么?

  浙江沿海盗墓之所以频发,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浙江有灿烂的原始文明,“河姆渡”是中华民族古老文化的发祥地之一,有7000多年的历史,出土的文物较多,而且浙江地处沿海,给文物贩子和盗墓分子交易文物提供了便利的地理条件;另一方面,浙江沿海经济相对发达,陪葬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较多,给犯罪分子作案留下利益驱动。

  二是浙江沿海地区均为丘陵地貌,墓地大部分在荒山野外,有的公共墓地也无人看守,处于治安管控的盲区,盗墓者极易得手。

  三是浙江沿海的坟墓大部分是暴露在地表之上,不像内地农村尸骨深埋在地下,不易挖掘,而且沿海的公共墓地坟墓数量多,相对集中,有的坟墓年代已久,盗墓者只要用简陋的工具就可以撬开大量的坟墓。

  四是这一类案件发案地点偏僻,且大部分为流窜作案,给公安机关侦破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导致发案多,破案少。

  除了这些客观原因,盗墓者的主观原因又有哪些?从公安机关已侦破的案件来看,浙江沿海盗墓的动机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是图财。盗墓者直接撬开坟墓,盗走坟墓里的金器,然后转卖给打金店。据《台州商报》报道,2005年5月21日凌晨,路桥区横街镇上林村安宝山公墓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盗墓案。盗墓者用铁撬、千斤顶等作案工具在几个小时内撬开了124穴坟墓的盖棺,砸开了骨灰盒,盗走了墓中所有值钱的随葬品。两名盗贼在得手后准备等车逃走时被警方发现。在盗贼的身上及住所,警方搜出了大量金银饰品。据警方调查,两名落网盗贼为堂兄弟,都是打金银饰品的。为了图财,他们专门盗窃墓中的金银饰品及其他随葬品。

  二是敲诈。犯罪分子常用的伎俩有,先撬开坟墓盗走尸骨藏匿在附近,尔后在坟墓上留下电话或银行卡号,有的还在坟墓上写下“要想找回祖先,汇款到9558……”当事人家属发现后没有不义愤填膺的,他们大多数不会向账号中汇钱,因为他们知道即使汇了钱,也很难找回自己的祖先。即使找回来,也是一堆白骨,谁也不知道哪一块是自己的祖先,那样心情反而更加复杂。这种盗墓敲诈行为极易引起民愤,曾有一位村民说,“这不是在绑架死人吗。”

  从法理层面

  看盗墓

  目前,无论是盗窃哪种坟墓,我国法律都明文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对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有明文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每一个人,不论地位和贫富,都有着与生俱来的人格尊严,任何人和任何机构都不可剥夺。人活着的时候,其人格不能被侮辱;人逝世后,其尊严同样不能因生命之火熄灭而被漠视。尸骨是人们逝去祖先或同胞的遗留物,对于逝者祖先或同胞来说,尸骨是其尊严得以体现的最直接载体。犯罪分子利用逝者的尸骨进行敛财,其实就是对人尊严的严重亵渎,也是对现实社会中人类的生命价值和尊严的直接挑战和危害。逝者已逝,逝者的亲人和朋友在感情上是无法接受这种侮辱和亵渎的。

  在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今天,人的尊严需要在每一个细节上得到维护。对于逝者尊严的维护,也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细节。一个文明的社会只有善待逝者的尊严,注重维护逝者的尊严,生者的尊严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和彻底的维护,这应当成为一种敏感的社会意识和正确的人生、社会价值观导向。

    作者:丁洪兵

责任编辑:雷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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