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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大厦火灾致21死续:遇难者家属获赔38万

来源:都市快报 发布日期:2008-04-29 08:12:27 进入论坛
 

  相关专题:温州市区一幢28层高楼起火21人死亡

  中新浙江网4月29日电 昨天上午,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刑庭,经历了两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官宣布休庭,被告席上的诸某这才回头看了一下。旁听席上的亲友向她点头示意,她的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她没想到有一天会站在这里,自己不过是个花店的老板娘。

  旁听席上还有温州各大媒体的记者和自发前来旁听的市民,因为诸某涉及的案件实在太大了。去年12月12日,温州市区28层的高楼温富大厦发生火灾,21死2重伤,火就是从诸某的花店烧起来的,诸某作为主要责任人被起诉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花店老板娘错在什么地方

  昨天在法庭上,检察官细数了诸某的错误:因开设朵朵鲜花园艺有限公司需要,在温富大厦一楼的花店中,“未经审批,在店里非法搭建阁楼”;“擅自拆除烟感器、喷淋头等消防设施”;“电器安装使用和线路铺设不符合规范”等。

  花店里易燃物众多,加上消防设施被拆,导致那天火起之后就无法控制。

  那场大火造成了21条生命的消逝,以及数百万经济损失(周边公司),检察院认为诸某是要为此承担主要责任的。

  电工也要承担责任?

  诸某的辩护律师提出了两点辩护意见,一是火灾是吊顶内照明线路短路引起的,花店的电线铺设不规范是起火的直接原因,而这是当时电工所为,那个违规操作的电工也要对这场事故承担责任。

  二是“数百万的经济损失”是大楼那些受灾公司的自报损失,而并非来自于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客观评估,依此认定有失偏颇。

  法庭合议后认为,事件影响很大,任何一个细节都需要调查核实,因此宣布延期审理。

  受害人家属已获赔偿

  法庭上还透露了一个信息,火灾受害人的赔偿款已经全部赔付到位,遇难人员中温州市本地人和外来流动人口一视同仁,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38万元。

  检察官说,诸某已经做出承诺,用她的资产进行赔付,因为身在看守所,所以委托政府先行处理。目前这些赔偿款是由鹿城区政府暂时垫付的,而花店资产在案发后已全部冻结。

  大厦管理处主任也被批捕

  记者从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了解到,温富大厦管理处原主任卢某也于日前被批捕。因为“他曾发现花店存在违法行为,并督促过诸某,尽快履行消防审批手续。但他人几番说情之后,卢某未能坚持,在明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情况下,没有及时履行管理职责”,涉嫌罪名也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作者:肖菁

责任编辑:雷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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