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百姓 > 正文
男子假币消费找回假币 返回理论不想自投罗网

来源:温州商报 发布日期:2007-10-16 13:51:50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0月16日电 俗话说,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一男子购买了假币去消费,结果找回的钱也是假币。该男子拿找回的假币去找店家理论时,被店老板和群众扭送到派出所。昨天,该男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

  10月14日上午,一男子走进丽岙下呈村一商店,用一张“单百头”买了包烟。事后店老板发现是假币,立即向丽岙派出所报警。

  就在店老板为自己的粗心懊恼不已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朝他走来。“老板,你刚找的50元是假币。”原来正是刚才那名使用假百元大钞的男子。店老板一边稳住该男子,一边电话联系民警。民警迅速赶到,将涉嫌使用假币的余某当场抓获。

  经审查,该余某系江西籍无业青年,他以每张2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张百元假钞,妄图以“钱”生钱。至于那50元假币,店老板闻某称他事先并不知情,很有可能是当天早上收进来的。

  无独有偶,日前,一永嘉籍男子郑某在永嘉县大若岩镇陶公洞风景区内,因使用假币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作者:杨慈潘彦良邵登宽

责任编辑:王晓苑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