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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比对让嫌犯无处遁形 盗车贼竟是杀人案元凶

来源:浙中新报 发布日期:2007-11-06 13:19:17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1月6日电 10月15日,本报报道了金华义乌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通过监控成功抓获一名盗车贼。昨天,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获悉,通过DNA比对,警方最终确定这名盗车贼就是制造义乌“6·6”抢劫强奸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

  橘林惊现女尸

  6月6日上午9时许,义乌警方接到报警,称在义乌市江东街道东山头村的一橘林里发现一具女尸。警方随即赶到现场。经过调查,警方发现死者颈部有被掐痕迹,属于机械性窒息死亡,系他杀。刑侦大队马上部署警力展开调查。经查,被害女子李某是河南鹿邑人,现年29岁,生前在九联工业区某厂打工。据李某的工友透露,6月5日晚上,李某感到身体不适,去九联找诊所医治,当天晚上未归,次日被人发现死于村口橘林。

  警方苦心侦查

  经过勘察和了解,警方判断这是一起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的抢劫强奸杀人案。案发后,侦查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警方根据现场的遗留物和痕迹,确定嫌疑人为男性,应属单独作案,在路上偶遇李某,产生抢劫念头,怕罪行暴露,临时起意,杀害了抢劫对象。

  警方刻画了嫌疑对象,划定排查范围,对东山头村附近几个村及附近29家企业的10000多人进行了排查摸底,共梳理出400多名重点人员,逐一进行甄别和查证。九联工业区外来务工人员密集,且来自全国各地。有些查证对象已返回老家或去往他处,调查工作困难重重。刑侦大队民警北上南下,辗转千里,一有线索就马不停蹄前往查证。因为侦破难度大,此案被金华市公安局列为2007年度第四批挂牌督办案件。

  为了及时消除社会影响,早日破获此案,义乌市公安局对此案进行了“包案侦查”,确定公安局副局长杨善民和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陈建胜为责任人,专案经营,全力攻坚。

  再次作案落网

  11月2日晚10时许,义乌刑侦大队技术中队(DNA实验室)传来消息,他们通过DNA数据库,比中犯罪嫌疑人贾超超(男,18岁,安徽省怀远县人,前期已被专案组列为“第一号”重点查证对象)的DNA与现场提取的DNA一致。专案组成员立即赶往看守所夜审贾超超。

  原来,犯罪嫌疑人贾超超在作案后立即逃离现场,后因经济拮据又实施盗窃。10月12日3时许,犯罪嫌疑人贾超超窜至义乌市城西街道山翁村,趁无人注意之际,将一辆大阳牌两轮摩托车盗走后逃离现场,被城西派出所监控中心发现并抓获,犯罪嫌疑人贾超超也因涉嫌盗窃罪被羁押于义乌看守所。

  在民警的政策攻心和耐心教育下,犯罪嫌疑人贾超超交代了其于今年6月5日下午5时许在东山头村橘林附近路遇受害人李某后实行抢劫杀害并强奸的犯罪事实。

  6月5日下午4时多,囊中羞涩的贾超超前往东山头村老乡处借钱,未能如愿,在回来的路上,偶遇李某。见李某孤身一人,贾超超顿生歹念,拦住李某索要财物。见有人抢劫,李某张口喊叫。贾超超怕被人发现,就掐住李某的脖子,拖进了路边的橘林。势单力薄加上身体不适,毫无抵抗能力的李某很快没了气息。没搜到钱的贾超超,又对李某的身体进行了侮辱。作者:记者孙成平朱翔通讯员楼景琳王娟

责任编辑:王晓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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