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省外媒体看浙江 > 正文
丽水女老板非法集资7亿元 一审被判死刑后上诉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日期:2008-04-18 08:01:57 进入论坛
 

  新闻回顾:丽水美容院女老板非法集资7亿元 一审获死刑

  中新浙江网4月18日电 从2003年到2006年7月,绰号“小姑娘”的美容院女老板杜益敏凭借给出的高额利息,几年下来非法集资高达7亿元。3月21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杜益敏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杜益敏当庭表示上诉。

  据悉,近日杜益敏已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4月9日,该院已收到由一审法院转交的上诉状。

  经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6年7月,杜益敏以从事房地产开发、做化妆品生意、投资矿山等高效益投资需要大量资金为由,其间还伪造富阳花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协议书及收据、银行电汇凭证、公章等,以月息1.8%至1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用后笔集资款兑付前笔集资款本息手段,在丽水市莲都区、缙云县等地,先后向杨某等67户集资,并通过他们向社会上更多的人集资。杜还在丽水市莲都区成立公司,以个人名义,公司担保,设点向社会公众集资,非法集资人民币共计7亿余元。

  法院另查明,杜益敏集资所得除归还部分集资款本息外,还于2003年至2005年,用集资款在缙云县、丽水市莲都区、杭州市、上海市等地购买房产,并在集资过程中将部分房产用于抵押借款,至案发时尚有1.2亿余元未归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益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7亿余元,至案发尚有1.2亿余元未归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民财产的所有权,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人民的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杜益敏在上诉状中称,自己从生意亏损开始借款,而后又以投资为由,以高息向他人集资,不停地拆东墙补西墙,最后造成巨额集资款无法偿还是事实,但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法院不能因巨额集资款无法偿还,就推定为明知无力偿还借款,并进而推定上诉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杜益敏因此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其本人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

  杜益敏同时认为,一审判决量刑明显偏重。自己自始至终都把自己处于债务人的位置,不断地借钱还款,与其他集资诈骗案件中犯罪人不计后果,随意处置有着根本的区别。而至案发尚有1.2亿余元的非法集资款未归还,“与事实不符”。

  上诉书中还说,归案后,上诉人除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以外,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事实。

  杜的辩护人也认为,杜不断地借款的唯一目的是还款,这构成了本案最显著的一个特征,根据主客观一致的原则,本案不应认定为集资诈骗罪。(董碧水)

责任编辑:雷利伟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