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省外媒体看浙江 > 正文
浙江温州三“局座”受贿被群众举报拉下马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08-06-30 09:50:58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6月30日电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泽明今天(29日)向记者透露,由于群众举报,该院近日先后立案查办了温州市安监局原局长陈彩兴受贿案、市半岛工程副总指挥郑建青受贿案、市环保局局长叶钢炼受贿案。

  在检察机关第十个“举报宣传周”活动中,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还承诺:举报者最高可获追赃10%的奖励。

  李泽明说,去年以来,温州市检察机关受理举报案件线索799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线索609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线索164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1件11人;科级干部112件112人。

  为鼓励举报,温州市检察机关制订了奖励办法,举报线索经侦查属实的,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按举报所涉事实追赃1%至10%的比例发放奖金。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不受上述数额限制。对于没有追赃的案件,可酌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下的奖励。(陈东升 藤理忠)

责任编辑:雷利伟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