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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要“归口”机动车? 新标准怎能成儿戏?

来源:今日早报 发布日期:2007-08-08 08:48:33 进入论坛
 
电动车真要上了机动车道,戴个这么大的头盔也没用。本报记者 姚震 摄

  电动车要“归口”机动车?消费者、厂家、协会都认为这有点太儿戏

  中新浙江网8月8日电 如果你骑的电动车要“归口”机动车,必须在机动车道上骑行,这将是一副怎样的景象?。

  昨天,记者从省自行车行业协会获悉,根据国家标准委日前公布的电动摩托车标准征求意见稿,“速度超过20公里/小时、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将不再属于非机动车,而归口电动轻便摩托车或者电动摩托车。

  而要是根据这样的标准,那么现在街上骑行的电动车基本上都要属于机动车了。这样一来,驾驶培训、驾驶证、养路费、年检等费用也将随之而来。

  电动车变身机动车

  据了解,按照浙江省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电动车的最大速度、重量分别是20公里/小时、50公斤。如果执行新的标准,那么整个市场上的电动车都将面临新的“身份确认”。目前,在杭州上牌行驶的电动车有数十万辆,执行的标准都是不超过“20公里/小时,50公斤”。

  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的陈秘书长告诉记者,如果把达到新标准的电动车归口摩托车,将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超过20公里/小时、40公斤的电动车如果划归机动车,就应该到机动车道上行驶,这是非常不安全的。和汽车相比,这种所谓的电动摩托车速度小、重量轻、没有外部保护,一旦发生碰撞,是非常危险的。”

  另外,电动车被划归机动车之后,驾驶培训、驾驶证、养路费、年检等费用都随之而来,这也会给消费者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

  “前一段时间,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已经针对这一标准展开讨论。他们的意见很明确,认为这一标准不合适。但现在,这一标准已经上呈到主管部门了。”陈对记者说。

  新标准怎能成儿戏

  “这不是在开玩笑吗?新标准怎能成儿戏?”昨天,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骑电动车的消费者,很多人都认为让电动车骑到机动车道上,而且还要培训之类的太不现实了。

  周澜小姐对记者说:“我看过说明书,我的电动车整车重量是48公斤。如果就这样认定它是机动车,要到机动车道上行驶,我是反对的,那该多危险啊!”

  刘舟先生则认为,电动摩托车的标准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也应该出台。在哪里行使、是否要求办理和摩托车一样的证照等等……如果这些内容没有出台,简单的进行机动、非机动的划分,是不合理的。

  “如果把超过20公里/小时的电动车都划为机动车,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电动车生产企业,对整个行业都是不利的。”“新福”电动车的生产厂家,杭州永利摩托车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孙淮敏对记者说,“我认为,其速度标准应该放宽到25公里/小时。”

  对于40公斤的重量要求,孙淮敏则明确反对。他说:“如果整车重量限制为40公斤,很多企业肯定会使用更加轻的金属材料,或者偷工减料。这样车辆的总重量是符合标准了,但骑车人的安全反而没有保障了。”  □本报记者龚曦

  

电动车要“归口”机动车?
记者从省自行车行业协会获悉,根据国家标准委日前公布的电动摩托车标准征求意见稿,“速度超过20公里/小时、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将归口电动轻便摩托车或者电动摩托车,您如何看待?
可以接受
不能接受,标准应该再严点
不能接受,标准应该放宽一些
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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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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