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浙江经济 > 正文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患者 勿轻信广告邮购药

来源:绍兴日报 发布日期:2007-10-18 11:21:34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0月18日电 “从去年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以来,我们发现了一种通过邮寄销售假劣药品的现象,虽然其隐蔽性强、取证难,但今年以来我们已立案查处3起。”昨天,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队长马纪良告诉记者。

  近日,绍兴越城区鉴湖镇一位慢性支气管炎病人拿着邮寄药品来到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反映情况,称服用邮寄药品后出现了便血、容易骨折等症状,去医院检查后发现患了胃出血和严重的骨质疏松,他怀疑与服用邮寄药品有关。

  绍兴第二医院放射科医生也发现一个现象,部分患有严重骨质疏松的患者服用过邮寄药品,虽然不能以此断定骨质疏松是邮寄药品引起的,但不排除这一可能。该院骨科副主任医师徐钢告诉记者,在他治疗的患者中,服用过邮寄药品的大都来自农村或偏远山区,一般通过熟人介绍,以邮购方式购买,而且这些药没有具体主治范围,声称对气管炎、关节炎、腰椎痛等“疗效神奇”,几乎是“包治百病”。

  马纪良介绍,从查处的咳喘康胶囊、定喘羚贝胶囊等邮寄药品中检测出超剂量的激素类、强力止疼类、麻醉类物质,这样用药违反了药理临床治疗原则。服药后,在短时间内患者会感到病情有明显好转,但长时间服用会导致成瘾、发胖、骨质疏松、消化道出血等严重后果,甚至对心血管造成损害。

  从目前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情况看,这些药品的销售对象主要是老年人或乡村偏远地区人群,由于这些患者长期患慢性病,正规治疗效果不明显,不法分子散发的小广告就乘虚而入,因为这些药品在短时间内会掩盖疾病的真正表现,让患者明显感到病情有所好转,所以药品通过患者之间交流有了一定市场;另外,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定期邮购药品,再将药品卖给患者。在查处的3起案件中,采用的都是第二种方式。

  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提醒广大患者,不要轻信不法广告邮购药品,更不要从无证人员手中购买药品。作者:记者潘晓华

责任编辑:王晓苑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