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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民事诉讼终立案 投资者损失有望获补偿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日期:2007-12-25 07:05:52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2月25日电  拖延近半年后取得实质性进展

  杭萧钢构民事诉讼终于立案

   (记者 周治宏)“下午四点多,法院给我打电话说已经同意立案。”昨日,代理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的原告律师薛洪增对记者表示,杭州中院会在近日寄出立案通知书。 同样负责此案的宋一欣律师也证实了这一消息,他表示,昨日傍晚的时候接到“恢复立案”的消息。

  这意味着被“中止”、拖延近半年的杭萧钢构民事诉讼案终于取得实质性进展。早在今年7月份,薛洪增、宋一欣等律师就向杭州中院递交了相关材料,起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不过,杭州中院迟迟没有立案,表示需要上报浙江省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无奈之下,9月11日,两位律师致函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尽快受理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但一直没有答复。

  “11月23日,杭州中院向部分原告投资者送达了《民事裁定书》,裁定诉讼中止。”宋一欣表示,杭州中院以“存在诉讼障碍”裁定诉讼中止后,案件遂陷入了停滞状态。

  据了解,此前银广夏、科龙电器都曾出现过暂停受理的情况。不过,随着11月底检察机关有关“内幕交易”调查结果的披露以及公诉机关对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起诉,一直暂停的状况引发了律师的质疑,“希望法院尽早恢复受理并审理该案,早日使法律正义得到伸张,使投资者的损失得到补偿”。

  上周五“杭萧钢构内幕信息泄露案”的开庭,再次给了原告律师以希望,而昨日的消息终于让他们感到振奋。不过,据了解,与刑事案件不同,民事起诉仍将以“虚假陈述”为由。

  薛洪增介绍,由于目前对于内幕交易最高人民法院尚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以内幕交易起诉,被告只能是内幕交易当事人,那样会涉及到案件管辖权、具体赔偿金额等,但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司法界定。而如果以虚假陈述起诉,则被告是上市公司,更容易立案。宋一欣则表示,如果刑事案件最终确定内幕信息泄露成立,那么民事案件也可以以同样理由起诉。

  

责任编辑:沈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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