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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浙江网6月27日电 随着宏观调控的不断深入,开发商直接从银行贷款变得越来越难,加之销售趋缓,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都面临资金紧张问题,中小房地产商更是难熬,只得频频向控股股东或一些关联企业求救。
房地产产业已经占据主导地位的中大股份(600704),已经成为其下属房地产子公司贷款的主要对象。2008年1月1日以来,中大股份已连续7次发布委托贷款公告,披露了多个关联公司向该公司旗下房地产项目提供委托贷款。而据不完全统计,从2007年6月以来,中大股份已经为其投资控股的房地产企业贷款接近15亿元。
今年上半年拆借8.65亿账单
1、6月13日,中大股份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近日与建设银行杭州天水支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该行向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亿元人民币,用于该公司在富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委托贷款期限为2008年05月29日至2010年05月28日。年利率为12%。
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60%;江西中大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30%;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2%;自然人陈维8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8%。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建设投资。
2、5月14日,中大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由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向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亿元人民币,用于该公司资金周转。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自2008年5月14日至2009年5月14日,年利率为12%。
资料显示,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大股份的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3800万元。
3、4月21日,中大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该行向上海中大亮桥房地产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5500万元人民币,用于该公司在上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委托贷款期限为2008年04月21日至2009年04月21日,年利率为12%。
中大股份在公告中表示,上海中大亮桥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业务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4、4月17日,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又与杭州商业银行浣纱支行分别签订了两份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该行向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共计1亿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该公司在武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委托贷款期限分别为2008年04月11日至2010年04月10日和2008年04月14日至2010年04月13日,年利率为12%。
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有限公司同样为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5、3月20日,中大股份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杭州商业银行浣纱支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该行向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亿元人民币,用于该公司在武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委托贷款期限为2008年3月18日至2009年3月17日,年利率为12%。
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6、1月29日,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商业银行浣纱支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该行向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8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该公司在武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委托贷款期限为2008年01月25日至2010年01月24日,年利率为12%。
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7、1月15日,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商业银行浣纱支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该行向武汉中大永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亿元人民币,用于该公司在武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委托贷款期限为2008年01月11日至2010年01月10日,年利率为9%。
武汉中大永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该7笔贷款的总额为86500万,其中6笔的年利率高达12%。
2007年下半年贷款6.3亿账单
1、2007年12月29日,中大股份与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两份委托贷款合同,接受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共计1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均为12个月,用于该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委托贷款年利率为8.5%。
2、2007年12月11日,中大股份与杭州商业银行浣纱支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该行向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亿元人民币,用于该公司在武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委托贷款期限为2007年12月06日至2009年12月06日,年利率为9%。
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500万元。
3、2007年11月19日,中大股份披露了与杭州商业银行浣沙支行签订的两份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该行向嵊州中大剡溪房地产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共计18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该公司在嵊州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委托贷款期限为2007年11月09日至2009年11月08日,月利率为7.5‰。
同样,嵊州中大剡溪房地产有限公司也是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
4、2007年11月7日,中大股份与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该行向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亿元人民币,用于该公司在武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委托贷款期限为2007年11月02日至2009年11月02日,年利率为9%。
5、2007年6月6日,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签订了有关委托贷款合同,委托该行向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亿元人民币,用于该公司成都中大·君悦金沙花园项目开发,委托贷款期限为2007年6月4日至2008年6月4日。
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6、2007年5月11日,中大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07年4月24日与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信托贷款保证合同,为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该公司信托贷款9500万元提供保证,贷款期限2年,贷款用途为无锡中大诺卡小镇项目二期建设。
责任编辑:雷利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