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浙江时政 > 正文
张德江:浙江要在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走在前列

来源:浙江日报 发布日期:2008-03-06 07:25:50 进入论坛
 

  张德江在参加浙江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

  浙江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继续走在前列

  本报北京3月5日电 (记者金波 周咏南)今天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张德江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参加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温家宝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张德江强调,温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务实亲民,催人奋进,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将鼓舞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

  张德江指出,过去的五年,确实是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克难攻坚,开拓进取,战胜了各种困难和风险,开创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五年来,我国各项事业在原有基础上取得了重大成就,经济迈上新台阶,科学技术大发展,农村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步。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结果,也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报告中总结的六条宝贵经验十分重要,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张德江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改革发展的任务繁重艰巨,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确立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努力完成2008年的工作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使经济社会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继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继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形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导核心和骨干队伍。

  张德江说,作为浙江的全国人大代表今天来和大家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感到格外亲切。我曾有幸在浙江工作过四年多,从浙江干部群众身上学到了很多好的精神和作风,与浙江的干部群众结下了深厚的情谊,这些都使我终生难忘。离开浙江后,我时刻记挂浙江、关注浙江,为浙江的新发展由衷地感到高兴。过去的五年,浙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生动实践,取得了辉煌成就,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走上了科学发展的轨道。浙江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富民强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民营企业越做越大,县域经济越做越强,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不断缩小;坚持改革开放,发挥浙江人创业创新的精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可以说,通过这五年来的实践,浙江走出了一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之路。

  张德江饱含深情地勉励浙江广大干部群众,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这次全国“两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所作的重要指示,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各方面工作,努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

责任编辑:罗道旺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